(三藩市 )(本報訊)布朗州長已於4日簽署法案,實施將成千上萬名已定罪的非暴力重罪犯人從州監獄轉至縣監獄服刑的新政策。
據《洛杉磯時報》表示,新的法律旨在減少長年累月過度擁擠的州監獄的犯人數目,並使低級的罪犯在離家較近的監獄服刑,當局相信,縣監獄的戒毒治療和精神健康醫療服務的效果較佳。
期望降低釋囚回籠率
支持者希望將許多違法假釋規定者移監成本較低的縣監獄,並藉此降低罪犯回籠率,從而節省納稅人的錢。
布朗發表一份聲明表示,州監獄系統像是一扇旋轉門,罪情較輕的罪犯和出獄數月即違反假釋規定者在這裡進進出出,已經持續太久的時間。他指稱,這些人循環性地進出州監獄,不僅浪費公帑,也使擁擠情況惡化,不利犯人洗心革面,更阻礙地方執法工作的進展。
不過,布朗表示,直到州政府取得將囚犯移監必須付給地方的數億元資金,才會開始執行這個計劃。
縣監獄也擁擠
多半為共和黨議員的反對人士,則將此計劃比喻成「養狗、買槍和安裝保全系統」議案(意在警告民眾治安將因此惡化)。他們辯稱,一些地方監獄的犯人將會因此獲得提早釋放,以釋出囚禁州監獄移來的犯人的空間。
加州懲教局局長凱特(Matt Cate)表示支持該案,指州監獄系統去年就收了4.7萬名違反假釋規定被判處90日以下刑期的犯人。雖然刑期很短,但州監獄系統按規定仍須對囚犯進行詳細的體檢和精神健康檢查,同時調查囚犯可能隸屬的幫派,從而決定將犯人安插在33座監獄裡的哪個地方。
凱特表示,這個複雜過程平均耗時3個月,對刑期僅一兩個月的囚犯來說,實在沒有必要。
但是,洛杉磯地檢署署長庫利(Steve Cooley)反駁,指縣監獄也十分擁擠,而且原初的設計就沒有包含州監獄提供犯人的更生計劃。他說,維護公共安全需要的適當囚禁和遏阻措施,均將在此計劃下受到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