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啟紅案廣州中級法院開審
2011-04-06 (10:53)
被控內幕交易罪、泄露內幕信息罪及受賄罪3項罪名,原中山市長李啟紅今日在廣州中級法院受審。

        去年五月被雙規的廣東中山市前市長李啟紅,早上由囚車載送到法院。被黑布蒙頭的李啟紅戴上手銬,步出車箱。57歲的李啟紅,被控涉嫌內幕交易罪、泄露內部信息罪及受賄罪,去年5月30日被當局雙規。有內地傳媒報道,涉案的金額達約2000萬元人民幣。

        同案受審的10人中,還包括她的丈夫林永安在內的李家三名親屬,以及中山公用事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數名高層人員。

        56歲的李啟紅,是廣東唯一的女市長,她從中山最基層的居委會主任做起,之後擔任中山市婦聯主席、中山市委組織部部長、中山市委副書記,2006年開始擔任中山市長。5月初,她還率領中山政府代表團前往美國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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