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乞女子謀殺罪成 被判12年 雙方家人反應截然不同
2011-04-06 (05:15)
(多倫多 )(綜合報道)芘雲絲(Christine Bivens)周一在庭上目送扣上手銬的女兒被帶走時,向她高呼「我愛你」又嚷著「還妮姬自由(Free Nyki)。」,至於坐在法庭另一邊的哈蒙德所有親友卻拍手叫好,高叫「帶她走!」 今年3月1日,基什被裁定二級謀殺哈蒙德罪名成立。死者來自聖卡芙蓮市,從事互聯網市場推廣工作。

        2007年8月8日傍晚,哈蒙德跟一名朋友在多倫多市中心酒吧跟同事共聚,午夜剛過,兩人步往皇后西街一個銀行自動提款機前,基什當時上前向兩人討錢,被帶醉意的哈蒙德和友人以輕蔑用語回絕,事情一發不可收拾,哈蒙德胸中4刀喪生。

        安省高等法院法官諾德海姆(Ian Nordheimer)周一判處基什入獄12年後,才有資格申請假釋。基什的家人和部份身穿寫有「還妮姬自由」字樣T恤的支持者,堅稱基什無辜,誓言繼續爭取基什獲釋。芘雲絲表示,女兒準備就判決上訴。她在法庭外對記者表示,法庭剛判處一名真正無辜者入獄,這項錯判不單是對基什和她家人及支持者,對所有加拿大人來說,都是太駭人。死亡既存在合理懷疑,根本不必審訊。

        被告堅稱自己無辜

        基什在法官宣判前,含淚讀出簡短聲明,堅稱自己無辜。她拿著紙張,雙手顫抖說道,自己不曾犯罪卻持續受罰,實在太可怕。假如真的殺了人,她必定認罪。但她沒有殺死哈蒙德,只望曾證明在合理疑點下她是無辜的。她在聲明中並未直接提及哈蒙德的家人。不過量刑聆訊後,其母對哈蒙德家人以及他們所受的打擊表示同情,但同時批評他們在其女兒被判刑時大力拍掌的做法不當。

        哈蒙德的姐姐艾雅(Gina Air)表示, 法官的判刑正確無誤,亦拒絕接受芘雲絲對她一家表達的同情以及基什在庭上的聲明,聲稱被告全無悔意,亦不見得有人對失去親人的人由衷表達哀痛。哈蒙德的表親泰莉表示,對於基什支持者的「還妮姬自由」行動,感到嘔心,他們12年後便有可能跟親人重聚,但哈蒙德已死,家人再不能見到他。資料來源:星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