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倫多 )(綜合報道)一名屢次醉酒駕駛司機兩年前開車撞向一輛多用途越野車後高速駛離現場,被法庭判刑八年半,分期執行,周五被裁定上訴失敗。
新省上訴庭在裁決書中指出,諾格爾(Terry Naugle)並非典型醉駕司機,曾多番嘗試復康治療,但均告失敗。
法官貝弗里奇(Duncan Beveridge)在三名法官一致裁決的判處書中寫道,諾格爾未被重判,因他是酒徒,但多次犯法,反映他完全漠視遵守社會認可的行為。判刑令他跟社會隔離的時間內,至少可以防止再犯。期望最終阻止他重蹈覆轍,以及告知其他人這是嚴重罪行的必然後果。
法庭曾被問到,當年主審法官裁定,刑期分期執行是否有誤,又或是否應該同期執行。
諾格爾因為十年來犯案纍纍而臭名昭著。他曾被裁定68項控罪成立,包括22次醉酒駕駛和14次無牌駕駛。
53歲的被告2009年3月被捕,事緣在安菲特(Enfield)附近102號高速公路坡道出口處,駕車撞向一輛停在路邊的汽車。
當時茱莉亞.麥克米倫(Julia McMillan)和女兒正在被撞汽車內,丈夫大衛(David)則徒步前往附近油站買汽油。當大衛跑回座駕時,諾格爾駕駛的汽車直撞向司機位那邊的車身,接著高速駛走。事件中未有人受傷。
諾格爾被判刑5年,是醉駕的最高刑期,又因無牌駕駛另判刑3年,事發後不顧而去,意圖逃避民事或刑事責任再被判刑6個月,共判刑八年半。法官判刑時已扣除他被扣押的21個月時間。
諾格爾的律師克拉格斯(Luke Craggs)辯稱,2010年2月的判刑「殺傷力過大」,超越同類罪行的平均四年刑期。他更認為當時的主審法官將三項控罪刑期分期執行有誤。
諾格爾當時承認全部控罪,省法院法官霍斯金斯(Frank Hoskins)宣判時形容被告的醉駕刑事記錄,是他所見過的其中最差之一,直指只要他在路上開車,就會威脅社會。
上訴庭法官貝弗里奇表示,主審法官知道諾格爾被判的刑期明顯較對上一次長,因認為被告或許經過康復治療可以戒除酒癖,最終發現並不可以,所以判刑八年半。他認同霍斯金斯的裁決,聲稱判處必須以保護社會為重。資料來源:加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