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倫多 )(本報記者)涉嫌虐待失智症母親被警方起訴刑事疏忽導致他人身體受傷及未有為他人提供生活需要罪名的華裔夫婦嚴光(Kwong Yan,音譯)及譚琪(Qi Tan,音譯),其中妻子譚琪昨天獲准以10萬元保釋。而丈夫嚴光的保釋聆訊可能排期在下周。
該宗令華社震驚懷疑虐老案的夫婦於2月底被警方起訴。華裔夫婦嚴光及譚琪被指涉嫌將嚴光之母、68歲患有輕度失智症馮金登(音譯, Jindeng Feng),於嚴冬時節安置於無暖氣設置、鄰近車庫的小房子內,老婦在隆冬期間疑沒有足夠食物、保暖設備,房中亦沒有廁所及沐浴地方。老婦被發現時失去意識,體溫很低,情況非常嚴重;該名女長者現時仍在士嘉堡慈恩醫院留醫。
事件由到場的急救人員揭發,警方到場之後將嚴光及譚琪逮捕,被控以有關罪名,兩人自2月底一直羈押,後各自聘請律師代表。
28歲女被告譚琪代表律師王海雲表示,譚先前曾申請保釋,但被法官拒絕。昨天再次的保釋聆訊於上午在位於大學街361號的高等法院進行,法官諾德海默爾(Ian Nordheimer)最終准許譚琪以10萬元保釋。譚共有4名擔保人,每人提供保金25,000元,無須現金擔保。法官同時頒佈傳媒報道禁令,禁止公佈在保釋聆訊中提供的證據。
嚴光可能下周保釋聆訊
檢控官約翰斯(Brock Jones)在聆訊中力爭繼續關押譚琪,指將其保釋會降低公眾對司法制度的信心。法官未採納他的論點,指案情雖然令人困擾,但並沒有理由在庭審前繼續關押譚琪。譚沒有刑事紀錄,並非社區活躍人物,被指再次犯案的機率很低。
譚琪的保釋條件包括每日晚間10時至次日早上6時禁止外出,禁止同其丈夫聯絡,除非在有擔保人在場情況下,討論兩人六歲女兒的照顧問題。譚琪還被禁止同案中受害人接觸,以及在家中或工作場所以外,必須有擔保人陪同等。王海雲指相信被告於昨天被允許保釋之後,目前已返回家中。
嚴光的代表律師郝大為亦出席昨天的保釋聆訊,坐在法庭聽眾席的首排。嚴光的保釋聆訊安排在下周進行。兩人預計於4月14日再次過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