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海基會董事長江丙坤表示,兩岸雖願意針對核能安全合作問題進行協商,但協商重點是在核電廠運轉安全上,並不包括核廢料處理。
海基會今日召開董監事聯席會議,由江丙坤主持,他在會議結束後表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已授權海基會與海協會聯絡,協商核能安全合作議題;而海協會目前也有初步、正面回應;但因海協會也需與大陸相關單位聯絡,待海協會正式回覆後,即可透過海基會、海協會機制,由雙方主管機關出面協商。
江丙坤指出,像兩岸先前簽署的食品衛生安全協議,就屬通報性的行政性協議,協商過程應該會比涉及雙方利益的協議順利;至於核安合作,若簽訂協議,也類似行政性的協議,不涉及修法及經濟利益,協商所需時間應該較短。
至於第7次陳江會舉行的時間,江丙坤指,目前還沒談到這個問題;在舉行前,除核安議題外,還有「投資保障」項目仍在協商中,他個人希望每次陳江會不要只簽1項協議,而江陳會舉辦的時間和地點,是有彈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