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虐殺維市少女 兩童黨行徑變態
2011-03-31 (05:34)
(溫哥華 )(本報記者報道)兩個承認去年秋季在卑詩維多利亞附近一級謀殺18歲女子普羅克特少年,在今年3月曾交換短訊稱,對於禁錮、強暴及謀殺案中女學生,然後放火燒屍感到「有趣」及「興奮」。

        檢控官朱克(Peter Juk)周二在這兩少年犯的判刑聆訊提出,上述的證供。歷時兩周的判刑聆訊在本周一開始,以決定犯案時16及18歲的少年,應否在青少年抑或成人法庭判刑。

        犯案後向友炫耀

        朱克強調,從犯人的短訊及談話中可以看出他們對受害人的暴力行為,覺得有趣。朱克說,兩人犯案後數天,向朋友致電及發短訊炫耀自己的行為,即使在6月被拘控之後,兩人仍無表現悔意,只要以成人犯人的量刑,才是足夠的懲罰。

        死者母親的一份受害人聲明則由家庭朋友麥克勞德(Jobina McLeod)在庭上讀出。聲明說:「為何會有這麼蔑視他人生命的人,會以這種暴力方式結束生命。世上的確有魔鬼,我們的女兒就曾面對,我覺得自己的一部分被人撕裂及摧毀掉。」

        一少年有虐待狂問題

        另外檢控官提出精神病學家及心理學家報告,指兩人曾接受性虐待狂病態(sexually sadistic psychopath)治療。16歲犯人對心理及身體受虐的人有性趣,治療他的醫生認為,該16歲犯人有重犯的風險,為了公眾安全,他應當長期監禁。他在6歲開始有暴力傾向,須接受輔導。他聰明,但家庭環境複雜,他的父親也因暴力殺害一少女在獄服刑。

        18歲犯人,在11歲時已向母親及姊妹施以暴力,14歲時濫用酒精及毒品,喜歡玩火及在學校滋事。醫生說他是個病態說謊者及有自戀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