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戶入稟法庭 控Visa,MasterCard與加多間銀行串
2011-03-31 (05:52)
(多倫多 )(綜合報道)一宗集體訴訟指稱,接受顧客簽卡付費的商戶,遭Visa,MasterCard跟加國多間大型銀行串謀操控對他們的收費。

        沃珊(Mary Watson)是溫哥華一家傢具店東主,她代表多名接受顧客用Visa和MasterCard簽卡付費的商戶,就事件入稟卑詩省高等法院(Supreme Court of B.C.)。

        現行做法,信用卡公司和銀行向商戶的收費,視乎顧客所用信用卡類別有不同。假如信用卡可以儲分或提供其他優惠,零售商要向信用卡公司或銀行支付較高費用。

        代表原告的律師麥梅倫(Greg McMullen)指出,提出今次訴訟的目的,是要讓商戶可以自行決定願意接受的信用卡類別,以及是否想對premium卡增加額外收費。其實,這種情況最終是由市場決定,商戶應有自由自行制定政策以及處理信用卡的方式。

        是次訴訟亦想法庭發出禁制令,禁止各被告私下相互同意將收費提高、修復或固定,以及均分向商戶所收取的費用。

        麥梅倫表示,加國商戶2009年總共支付50億元有關收費,部份費用當然完全合法,因為要維持該網絡運作,開支難免。

        訴訟指,信用卡公司和銀行串謀強迫商戶接受他們發出的所有信用卡,即使部份信用卡的交易費較其他為高。商戶亦被禁止向使用premium卡的客人收取較高交易費,結果被迫代客支付。

        上述指控仍待法庭批出。是次訴訟的被告除Visa和MasterCard外,還包括滿銀(Bank of Montreal,TSX代號:BMO)、豐業銀行(Scotiabank ,TSX代號:BNS)、帝國商業銀行(CIBC,TSX代號:CM)、皇家銀行(Royal Bank,TSX代號:RY)、道明銀行(TD Bank,TSX代號:TD)和國家銀行(National Bank,TSX代號:NA)。另外還有Desjardins、Bank of America、Capital One和Citigroup等。

        MasterCard Canada表示,正在檢視該項訴訟,但拒絕進一步置評,僅表示「有意全力為該做法辯護。」加拿大銀行協會(Canadian Bankers Association)指出,規例是要求商戶承認所有信用卡均可通用,至於防止增加額外收費的規定,是基於法律精神,是信用卡公司而非銀行去制定,銀行無權控制該等規例。Capital One表示,不會對待定的訴訟置評。

        資料來源:加通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