龔如心遺囑認證案被判敗訴的商人陳振聰,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陳振聰早上並無到庭。
代表陳振聰的資深大律師周家明在庭上表示,陳振聰是龔如心遺產的受益人及執行人,遺產超過100萬元, 符合當然上訴權利。
周家明表示,陳振聰是06年遺囑的受益人,亦是遺囑的執行者,龔如心要他分配財產。
他又以龔如心與家翁王廷歆爭產案件為例,認為應容許案件轉到終院。
華懋慈善基金代表律師則指出,陳振聰手持的06年遺囑並沒有指明他是遺產的唯一受益人,因此反對他上訴。
律政司的代表說,陳振聰一方始終不能確定遺產的實際金額,這宗個案與過往的遺產案例,例如已故歌手梅艷芳的遺產案不同,陳振聰並非唯一的受益人,因此反對他上訴。
上訴庭押後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