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討論東區走廊橋墩移位事故。有議員表示,事件由傳媒揭發,批評政府在發生事故後沒有即時公布。
路政署署長劉家強表示,工程每天都發生很多大大小小的事情,若每一件小事都公布,會造成資訊氾濫,強調若涉及公眾安全一定會作出公布,當局亦會汲取今次經驗加以改善。
而路政署主要工程管理處副處長鍾錦華表示,在1月底,署方從監測報告留意到肇事的橋墩有少許移位,亦視察到伸縮縫出現比預期大的連鎖移動。
鍾錦華表示,署方已在2月初要求承建商暫停地下挖掘工程,並進行灌漿及回填等鞏固泥土的工作。根據專家的勘察,確認只是支座有輕度變形,但結構仍安全。署方亦已要求承建商及工程顧問分別就事故進行調查及提交報告,預計最快可以在本月底有結果。當局會根據報告,確定是否需要進一步跟進,包括是否需要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