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兩綁架案罪成 華漢上訴駁回
2011-03-26 (05:41)
(溫哥華 )(本報記者報道)被指是兩宗綁架案主腦的一個華裔男子的上訴申請。近日遭卑詩省上訴推翻

        根據區報《烈治文評論》(Richmond Review)報道,2005年9月,一個28歲溫哥華男子遭歹徒綁架,被捆綁和塞口,然後關在停泊烈治市一住宅區街邊的一輛平治(Mercedes)多用途運動型汽車車廂。後來,受害人趁著負責看管的綁匪熟睡時,乘機鬆綁逃脫。

        事後,警方發出全國通緝令,追緝涉案華裔男子鍾偉(Kaven Wei Chung,譯音)。數個月後,鍾氏被安省約克區(York)警方逮捕。拘留期間,他曾經向一個臥底探員承認,一手策劃這次綁架行動。同時,他更承認,與居於烈市的越裔男子全阮(Toan Nguyen,譯音),進行了另一宗綁架行動。

        根據法庭文件顯示,鍾氏向該個臥底探員透露,在其中一次綁架行動中,他向「肉參」索取2,000萬元贖金。他更表示,若順利取得巨款,他打算在中國開設一間賭場,然後「錢滾錢」。

        2007年,鍾氏被判入獄12年,而全氏則判監10年。鍾氏稍後提出上訴。鍾氏的代表律師辯稱,他的當事人向臥底探員的說話內容,不應該被接納成為呈堂證供。

        不過,卑詩省上訴庭3位法官一致認為,上訴理據不足,最後決定推翻鍾氏的上訴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