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參院委員會通過兒童滑雪安全法案
2011-03-25 (05:54)
(三藩市 )(本報訊)州參議院衛生委員會昨日以壓倒多數(8-1)通過立法,有助於加州的滑雪場對於孩子還說是全國最安全的。根據州參議員余胤良所提出的105號法案,規定未成年人滑雪和玩雪板時必須戴安全帽。

        在上會期,時任州長阿諾舒華辛力加簽署了相同的法案—余胤良的州參議院880號法案(原案)—但否決了另一個規定滑雪地提出和公告安全計畫的搭配法案,前者受到後者(時任州眾議員、現任保險廳長瓊斯所擬)的約束,因此,安全帽法案無法實施。

        今年,余胤良以獨立法案的地位重新提出。

        余胤良說:「我們沒有讓孩子留在如此嚴重危險的滑雪季,是至關重要的。加州的滑雪場,也許是最後一個不具備基本安全標準的兒童遊樂之地。我很高興此一法案受得了廣泛及跨黨派的支持,我期待這次立法成為全國的典範,為其他州所效仿。 」

        身為兒童心理學家的余胤良說,「儘管公共衛生專家、專業運動員和滑雪勝地不斷警告,每年冬天,因不戴頭盔而造成數以百起不必要的悲劇新聞。本法案可以顯著降低這個弱勢群體的腦部損傷的情況或死亡。」

        在2009-2010年,根據全國雪地協會的統計,38宗死於滑雪的案例中,有19宗是受傷時未戴安全帽。

        州參議院105號法案也規定,滑雪地在路徑地圖、網頁及其他所屬物業的地張貼本法,本法是參考了加州的單車安全帽法而擬訂,如果孩子在滑雪或玩雪板時不戴頭盔,則父母要受到25元以下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