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藩市 )(本報綜合報道)聯邦檢察官哈格(Melinda Hagg)及國稅局刑事調查專員奧布萊恩特(Scott O’Briant)昨日聯合宣布,三藩市居民麥格萊斯(Brenda McGrath)已在本月17日,被以未依法申報所得稅及報稅不實各兩項罪名起訴。
漏報十萬元收入被控
訴書指稱,麥格萊斯在2004及2005年分別獲得28,556元及76,604元的收入,卻未向國稅局申報。然後在2006及2007年,他雖有報稅,但未揭露參與建築業活動獲取的收入。
未依法申報所得稅若遭定罪,最高可處1年刑期及10萬元罰金。報稅不實的最高刑罰為3年監禁,外加25萬元罰金。
另一宗瞞稅案件發生在東灣,《康特拉克斯達時報》指出,普萊臣頓(Pleasanton)一名男子上周因為涉嫌對國稅局說謊,遭到聯邦檢察官起訴。
兩不實產權聲明控罪
被告賀斯特(William Hirst)面臨兩項做出不實聲明的控罪。根據訴書,他在2004年12月至2005年2月15日之間,涉嫌對所呈交的11份產權書中的3份,進行偽造文件書。檢察官指稱,他冒用一名已經過世的人士的姓名,簽署這3份產權書,然後在2005年4月再交給國稅局,比其他八份產權書的呈交時間晚了一年多。
訴書並稱,在東窗事發後,賀斯特又謊稱自己並未簽署死者的姓名,也不知道為何這3份產權書比其他產權書更晚呈交。
訴書續稱,賀斯特在2008年8月告訴國稅局專員,這3份產權書比較晚遞交的理由是,一直找不到。
向國稅局做出不實聲明的最高刑罰為5年監禁及3年監管釋放,外加25萬元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