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9歲的警長承認串謀販毒罪名,今日在區域法院被重判入獄4年4個月;同案的4名男女,分別判監2年8個月至3年半。
被告由囚車載到區域法院聽取判刑。法官判刑時表示,被告曾83次獲警隊嘉許,現年只是39歲,在警隊有大好前途,本身亦有美滿家庭,干犯本案令人匪夷所思。法官又指,被告身為警務人員,反而知法犯法,是不能夠接受的行為,亦令到警隊蒙羞,判他入獄4年4個月。
案情指,駐守西九龍總區指揮及控制中心的男警長黎廣興,招攬其親自拘捕的4名男女為他向供應商購入海洛英毒品,然後再製成粒狀包裝,再以每粒150元轉售圖利。廉署接獲舉報,搜查警長位於德福花園寓所,並在他女兒的煮飯仔玩具中檢出50粒海洛英,該名警長及4名吸毒者較早前分別承認串謀販毒及藏毒等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