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地吐痰男子襲食環署人員判緩刑
2011-03-21 (20:32)
一名三十九歲男子因襲擊兩名食環署人員,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監禁十四日,緩刑一年。他亦因在公眾地方吐痰、未有向公職人員提供個人資料和出示身份證明文件,及妨礙他們執行職務,共被判罰款三千元。

        事發於去年十一月十四日,兩名食環署人員於仔軒尼詩道,目睹該名三十九歲男子隨地吐痰,向他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該男子拒絕合作,並襲擊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