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 )(本報雪梨訊)警察前天在雪梨中央車站把用手提箱攜帶二百五十萬元疑為贓款現金而被捕的兩名男子押下火車。
這兩名男子星期天中午十一點半從一趟來自柏斯的印度洋-太平洋長途火車上被押下車,此前在星期六早晨,另一名柏斯乘客發現他們行跡可疑而向警方報告,導致警察對他們的手提箱進行搜查。
在這兩隻手提箱內發現逾二百五十萬澳元現金,多數為五十元面額的鈔票。
他們被帶到雪梨中央警署,均被指控不顧後果地處理犯罪所得財產。
被控的兩人男子,一名二十五歲的雪梨西南區奧本(Auburn)青年和一名二十六歲的雪梨青年,獲有條件保釋,將於四月十九日到雪梨唐寧中央地方法庭接受聆訊。
代理督察劉夏基斯(Alex Liouthakis)說,警察尚不清楚這筆巨款來自何處。
他說,警方將調查這筆數額巨大,卻又無法解釋來源的錢款來自何處。被告目前仍未能對這些錢的來源作出合理解釋。
「我們呼籲知道這兩人或任何人關巨款來源的公眾,提供有關情況。」
任何人如果知道有關線索,請打電話1800 333 000向滅罪熱線(Crime Stoppers)報告。(南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