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藩市 )(本報記者胡健宏三藩市報道)市立大學華埠分校興建工程已經開始了有一段日子,根據監察機構的報告,工程承建商或分包商的所聘請的工人當中平均只有27%是三藩市本地工人,遠未達到當初勞工協議中(PLA)所提出的40%目標,為此市大校董會主席瑞素(John Rizzo)與校董吳文樂計劃提出決議案,向未根據合約聘請本地工人的承建商展開投訴程序(grievance process)。
由於華埠分校的資金當中部分來自三藩市的公債,即地方稅金,為此市立大學在2004年與承建商和三藩市樓宇貿易與建築貿易委員會共同簽訂了勞工協議,在由三藩市公債所支付的工程中,承建商承諾聘請本地勞工。市立大學華埠分校最初的本地勞工聘請率為35%,後來增加到40%。
不過,根據負責監察華埠分校工程的社區監察委員會,發現負責華埠分校工程的承建商或分包商並未達到上述目標,在2009年4月之2011年1月,平均的本地聘請工人工作時數為27.37%,本地工人數為17%。今年1月情況有所改善,本地工人時數為33.11%,工人數位22.97%,但仍未達到40%目標。
校董會主席瑞素指出,華埠分校將是市立大學利用公債的最後一個工程,雖然已經設定了本地聘請的目標,但很明顯許多承建商根本未達標,甚至差很多,更有甚者居然一個本地工人都沒有。為此他與吳文樂計劃在這個月的會議上提出決議案,向那些未達標的承建商展開投訴程序。
吳文樂則指出這裡存在很大的問題,當初的勞工協議說明是基於誠意,即起碼作出嘗試,而不是去強制要求,但現時看來,有些承建商並無這份誠意,甚至不願意去嘗試聘請本地工人。而現在提出這個決議案,是因為雖然工程已經開始,但只是進行到五分之一,接下來在今年的下半年(4-12月),將有大量的工作需要完成,時數多達23萬5千個小時,因此現在是最佳時機去提出這項決議案來敦促承建商積極聘請本地勞工。
在三藩市擔任木工已經有30年的Jose Abrego則親述了自己的經歷,雖然他有機會參與華埠分校工程,但只是分別兩個月的時間,後來一次更只有兩周便被解僱,但僱主並無解釋為何將他解僱,而他所在工會要求需要6個月內工作400小時才可獲醫療保險,由於尚差40小時,他需要自己掏腰包來治療膝傷,更不用說家中還有小孩需要撫養,令他感到生活壓力很重,亦不明白為何承建商要這樣做。
華人權益促進會倡議主任林謙悅指出,雖然承建商在開工之前需要提交一份本地聘請的計劃書,但有些承建商甚至沒有提交,提交的亦未必完全按照計劃書所講的去做,華人權益促進會根據認證的工資單來作出統計,得出上述的本地勞工比例,而三藩市有許多的計劃,例如City Build提供本地勞工,因此要實現40%的本地聘請目標,是完全可行和能夠實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