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藩市 )(本報訊) 一名三藩市前警員入稟聯邦法庭控告三藩市政府,指他在金門公園跑步時遭兩名同僚錯誤拘捕,導致他被警局解僱。
據三藩市紀事報報道,27歲的康奈爾(Bret Cornell)在入稟三藩市聯邦法庭的訴訟文件中說,去年7月10日早晨,剛從警察學校畢業兩個多月的他在金門公園的一條小徑上跑步,突然聽到有人喊我要開槍了,轉身便看到一人用槍指著他。
康奈爾說,他當時並不認識此人,事後才知道此人是警員布蘭特(David Brandt)。康奈爾拔腿狂奔,但失足跌倒,滾下一個山坡,見到穿著制服的警員金華倫(Wallace Gin),便向其求助。 法庭文件說,金華倫用槍指著康奈爾,命令他舉手,康奈爾沒有拒絕。
法庭文件顯示,康奈爾向兩位警員表明他的警察身分,並指出可以證明他在公園只是跑步的證人,但警員還是以拒捕為由將他拘捕。兩天後,康奈爾被警局解僱,但最終沒有被起訴。康奈爾訴狀指受毆打和非法禁錮索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