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肇星指法律體系已應當前需要 |
2011-03-04 (12:07) |
全國人大十一屆四次會議5日開幕,首場新聞發布會4日上午11時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由大會副秘書長、發言人李肇星,就會議議程和人大工作相關的問題回答中外記者的提問。 法制日報記者提問目前中國有些領域還沒有法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是不是已形成。 李肇星表示,看法律體系的形成,首先不能簡單以法律多少來論,構建法律體系是為了解決有法可依的問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能夠適應當前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 其次,不僅要看通過的法律,還要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它們都是中國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共同發揮了調整社會關係的作用。 此外,「任何時候都必須立足本國國情,不符合國情和實際的法,我們不立;中國現實生活需要的要及時制定。對外國經驗,我們既要借鑒,又不能照搬。還要注意把握法律規范和其他社會規范的關係。並不是所有問題都要通過立法來解決,能夠通過其他調整手段解決的,就沒有必要制定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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