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車用手機 上月告票逾3,000 |
2011-03-04 (05:22) |
(溫哥華 )卑詩省皇家騎警今年2月集中打擊駕車使用手機的司機,結果發出了超過3,000張告票。 皇家騎警交通組警司迪亞克(Mike Diack)周三表示,從警方執法的角度來看,發出這麼多的告票其實是令人失望。 他指出,去年卑詩省有104宗的致命車禍,主要因為司機分心所造成。 另外,他表示警員要向使用手機司機發出告票時,也收到不少司機似是而非的解釋,例如「我正趕往商場買藍芽裝置」、「我剛剛叫我丈夫遲些再來電,因為我正在駕車」、「我想這是個重要的來電」等。 迪亞克說,警方希望司機清楚自己的行為會對周圍造成嚴重影響,因而有所改變,不要再一邊駕駛汽車一邊用手機。 至於因駕車分心引致的受傷數字更高,有超過5,000人受傷。 目前,一邊駕駛一邊使用手機或者衛星導航系統等電子裝置,罰款是167元;倘若司機駕車時用手機傳短訊或者發放電郵,更會多扣3分。至於「N」牌司機,更加連有免提裝置的手機也不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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