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本尼槍店執法鬆懈 州參議員輕易買得子彈匣
2011-03-04 (05:29)
(紐約 )(本報訊)紐約州遠在1994年已立例禁止購買可以裝載30枚子彈,使槍械火力更強大的子彈匣,但事實上,要買得到這種子彈匣卻並非難事。

         《每日新聞》記者在本星期陪同州參議員亞當斯到訪上州奧本尼地區的兩家槍店,卻是常常都可以輕易買得這種子彈匣的。

         這種大型子彈匣——就是今年1月槍擊亞利桑那州國會眾議員吉福特,兇嫌勞夫納使用的,現仍可在紐約州出售,但只限是1994年立法前製造的產品。

         州參議員亞當斯到訪的兩家槍店都表示它們出售的是合法的舊產品。

         在上州Rensselaer市的「At Gun, Inc.」槍店,《每日新聞》記者暗藏攝影機,拍下亞當斯購買了兩個可供AK-47衝鋒槍使用,裝載30枚子彈的彈匣。

         亞當斯使用他的信用卡購買了兩個彈匣,每個售價42.19元,5分鐘便完成交易離開,他不需要出示身分證件。

         在附近Colonie鎮的「B&J Shooting Supply」槍店,亞當斯發現這家店的大型子彈匣存貨已被其他顧客買光,店員表示已定下大批新貨,很快可以恢復供應。

         法例沒有規定生產商必須在這種大型子彈匣上鐫刻系列號碼,除非是在聯邦禁止攻擊性槍械法例實施期間生產的彈匣,這項從1994年到2004年實施的法例現已屆滿失效。

         但紐約州仍定有禁止出售大型彈匣的法例,支持槍械管制的維權人士警告稱,槍主與槍店仍可從外州運來這種彈匣,當成1994年前的舊產品。

         紐約州長島國會眾議員麥卡錫已向國會提出法案,建議在全國禁止出售大型彈匣,但這項法案不大可能獲得國會共和黨的支持。州參議員亞當斯也有向紐約州參議院提出類似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