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去年處分貪官65人 |
2011-03-03 (11:08) |
中共廣東省紀律檢查委員會及省監察廳公布,去年在反腐敗方面受黨紀政紀處分官員65人,其中處級幹部37人,挽回經濟損失人民幣281萬多元。 廣東省紀委、省監察廳派駐機構昨召開2010年度工作總結會議,會議總結了去年派駐機構工作情況,並對今年工作進行了部署。 據統計,去年省紀委、省監察廳派駐機構共受理舉報7689件,初核579件,立案32件,給予黨紀政紀處分65人,其中處級幹部37人,挽回經濟損失281萬6900元。 廣東省委副書記、省紀委書記朱明國在會上表示,要紮紮實實地推進派駐機構的各項工作,以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新成效為全省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建設「幸福廣東」提供有力保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