狎童慣犯再被定罪
2011-03-02 (05:06)
(多倫多 )陪審團用了半小時便裁定曾經被宣布為危險罪犯的1名多倫多男子性侵犯1名5歲男孩的罪名成立。

        不過,陪審團周一作出裁決之前,並不知道52歲的泰萊(Dennis James Taylor,如圖)由1976年起已經被被判7項與性有關的罪名成立,而且曾經一度被宣布為危險罪犯。

        在陪審團宣判之後,檢控官楊格(Rachel Young)及克里克(Deborah Krick)向安省高等法院法官威爾遜(Janet Wilson)表示,希望安排泰萊接受精神科醫生的評估,以作為可能再次宣布他為危險罪犯的初步程序。

        案中的受害人現已6歲。他於上周的簡短審訊中作供稱,2009年8月27日曾到訪泰萊位於雪邦街(Sherbourne St.)的柏文,他的褲子被退下,而他本人被放到床上,被觸摸皮膚。

        楊格周四在最後的陳詞中向陪審團稱,這名受害人找不到字眼來描述被觸摸的身體部位。

        她說,但這名受害人在接受警方查問及作供時指出這個部位。

        她補充稱,他指著他的兩腿的分差之處。

        泰萊對上一次是於1990年被定罪。他因為在1988年7月至1989年2月期間在渥太華侵犯4名兒童而被判處監禁9年,而且被宣布為危險罪犯。

        《渥太華公民報》(Ottawa Citizen)報道稱,泰萊承認3項性侵犯一些男孩及性觸摸1名女孩的罪名。

        負責判刑的法官方廷拿(James Fontana)不接納控方有關判處泰萊不定期限的徒刑的要求,原因是這等同於終身監禁。

        泰萊將於周二再次出庭。資料來源:星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