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用大麻店銷售稅 州府勝訴追收650萬元 |
2011-03-01 (05:59) |
(三藩市 )(美聯社柏克萊訊)北加州的柏克萊和屋崙等城市,長期致力爭取藥用大麻打入主流。不過主流也有主流的麻煩,就是要繳稅。加州稅務官員對柏克萊市最大的藥用大麻供應商「柏克萊病者組織」(Berkeley Patients Group)發通知,要求清繳650萬元欠稅連利息。該組織不服上訴,州平稅近日裁定州府勝訴,要求該組織交納欠稅。 加州藥用大麻合法化已近15年。相關欠稅事件點出藥用大麻業內流動著的巨額資金,這些機構按照州法必須以非牟利方式經營。 柏克萊病者組織從2000年開始提供藥用大麻,服務超過數千名顧客。而據州稅務文件,柏克萊病者組織報稱,從2004年7月至2007年6月,出售超過5,100萬元的藥用大麻。藥店方面稱,根據州法豁免處方藥物法,他們毋須繳交任何銷售稅。但州稅務官員並不同意,開出一張接近650萬連利息的稅單。 代表藥店向平稅局陳情的Elisabeth Jewel表示,所謂欠稅,應歸咎加州法律造成的混亂,強調「我們認為藥用大麻就是藥物」。而了解該行業涉及的大量稅收後,地方和州政府均打上這些收入的注意。目前柏克萊病者組織和平稅局正商討一項計劃,讓藥店能支付這些欠稅而不需要被迫停業。 平稅局也視此案為警戒例子,在有關決定的聲明中,官員指所有藥用大麻店,都需要獲得賣家執照、也必須支付銷售稅。任何沒有執照的大麻銷售商,均可對追溯過去8年經營而可能面對清付欠稅、利息及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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