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公毒販用悍馬 警改為反黑宣傳車 |
2011-02-25 (05:37) |
(溫哥華 )(本報記者李群)卑詩阿波斯福(Abbotsford)警方將一輛曾用於販毒的充公四驅車,改裝為一輛反幫派犯罪的流動宣傳車。該車由卑詩省政府借給阿波斯福市警,是省府首次利用充公犯罪財物,直接用於預防犯罪工作。兩年之後,該車將由省府收回拍賣。 省公共安全及法務廳長高利民(Rich Coleman)周三下午同阿波斯福市長皮爾里(George Peary)、阿波斯福警察局長里奇(Bob Rich)一起,共同搭乘剛改裝完畢的宣傳車,抵達在阿波斯福市政府附近的一個小型廣場舉行的記者會現場。 只用作宣傳不執法 該輛四驅車為2004年款悍馬(Hummer),市價約3萬元。高利民指出,這輛車曾被毒販在溫島維多利亞地區用來運送海洛英。該車被充公時,恰巧趕上阿波斯福警方向省府申請一輛汽車,用於在當地學校及社區進行預防犯罪的宣傳展示工作,省府於是決定把該車借給阿波斯福警方使用兩年。 高利民指出,該宣傳車是流動廣告牌,除了教育公眾特別是青少年,參加幫派會付出高昂代價之外,還會對幫派分子起到阻嚇作用。因為幫派分子每次在街頭見到這輛車,就會被提醒,自己的汽車、房屋及其他財物,將來也可能被依法沒收充公。警方不會把宣傳車用來巡邏及執法。該車車身除繪有圖案外,還寫有「幫派生活死路一條」、「賺快錢將令你陷入困境」等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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