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警用電擊槍重開研究 |
2011-02-25 (06:02) |
(三藩市 )(本報記者胡健宏三藩市報道)三藩市警委會昨日就是否允許三藩市警察局重開使用電槍(Taser)的研究進行了投票,警方強調可以給予警員在某種特定情況下,除了槍支以外可以有其他選擇,而民權機構的代表則擔心由於電槍被強調「非致命」武器而被警員所濫用。 為了增強說服力,三藩市警察局在會議上模擬了一個真實案件的情況,反映出當在某種特定情況之下,應對警員除了使用槍支來制服疑犯之外並無其他選擇。多名警員,包括曾親身經歷並受傷的警員到場作證,指出如果有電槍在手的話,他們便可以多一個選擇來應付所面對的情況。 三藩市縣警長軒尼斯亦到場作證,他指出三藩市縣警自2002年開始配備電槍,至今帶備了69次,使用了14次,有時候當電槍的雷射紅點指向犯人,對方便已經就範。而在14次使用當中,沒有任何犯人或縣警受傷,為此他認為電槍是一種非常有效的工具和武力。 雖然三藩市警察局亦有配備非致命武器,例如豆袋槍,不過警察局專門負責槍械訓練的警員指出,豆袋槍與電槍相比各有不同的優缺點,例如豆袋槍更適合控制人群,有時未必有效制止疑犯,攜帶和使用不方便等,而且豆袋槍並非所有警員的標配,只有特警才獲配這種特殊非致命武器。 代理警察局長高登表示,這次投票並非授權三藩市警方使用電槍,而是允許警察局重新透過一個試驗計劃來研究電槍的可行性、費用、訓練和其他各個方面。 華裔警委陳艷芬則指出,她希望有關的爭議首先應該聽取來自一個獨立機構的相關研究,而非來自武器商所資助的機構,其次日前三藩市警方已經成立了應付精神健康有問題人士的專門隊伍,同時對於電槍的訓練、責任以及購買資金等問題都需要關注。 美國民權聯盟(ACLU)北加州分會主任Kelli Evans發表聲明,呼籲警委會拒絕允許使用電槍的提議,聲明中指出雖然電槍雖然是少致命武器,但每次使用仍然會引起痛楚,甚至可能受傷或致命。因此聲明指出在決定是否使用電槍之前,警方應該與社區展開廣泛的對話,包括少數族裔社區、民權和精神健康倡議團體、學校官員以及家長、醫學專家等。 有民權人士作證發言時指出,如會上所模擬的致命情況之下,警員通常都會開槍,亦可以理解。他擔心電槍由於被標榜為非致命武器,因此在許多非致命情況之下,例如疑犯不合作、醉酒或受藥物影響、追逐時都會導致警員使用這種武器,從而電槍很可能遭到濫用,如果在追逐中被電槍擊中而倒地的話,很可能會造成很大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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