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歲男子襲擊食環署人員被判社服
2011-02-25 (19:44)
一名五十歲男子因襲擊食環署執法人員,及妨礙其執行職責,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二百四十小時社會服務令。該名男子亦因公眾地方傾卸扔棄物,被判罰款四千元。

        去年十一月三日,一名小販管理主任的下屬,在九龍牛池灣村金池徑目睹被告在公眾地方亂拋垃圾,擬向他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惟被告拒絕合作,當該名小販管理主任上前協助時,遭被告襲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