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州高院下令市警 交出警方開槍紀錄 |
2011-02-24 (05:14) |
(紐約 )(本報訊)曼哈頓區紐約州高等法院一位法官命令紐約市警必須交出警方開槍事件的紀錄,這項開槍紀錄是市警一直堅決抗拒公開的。 22日公開州高院法官古德曼的一項判決,表示警方必須把每宗涉及平民開槍事件都需要填寫的兩項報告,交給「紐約公民自由聯盟」(New York Civil Liberties Union)。 法官古德曼命令市警要交出上溯1997年的這些開槍紀錄,但她也准許警方可以保留某些事主身分資料與當局的推薦意見。 「紐約公民自由聯盟」在2009年初就已引用一項《資訊自由法案》向警方提出這項要求,但被警方婉拒。該機構在同年年底提出訴訟。 「紐約公民自由聯盟」執行總監拉帕文表示:「再一次地,法院否定紐約市警向公眾隱瞞這些資料的行為模式……可幸的是警方開槍事件的數目比較少,但這些報告對公眾能夠充分理解與評價警方開槍作業規定方面,是非常重要的。這個可以幫助我們,給紐約市民提供在警方開槍行為的全面性匯報。」 古德曼法官的命令是要求警方公開,就警員向平民開槍事件必須填寫的兩項報告,包括: ·在開槍事件發生後24小時內必須呈交的一份初步報告。 ·在開槍事件發生90天內必須呈交的一份較詳盡報告。 紐約市警務處的律師曾舉列多項理由,解釋警方為何必須把這些開槍紀錄全面保密的原因,包括:公開開槍紀錄會妨礙調查;公開開槍紀錄會阻嚇證人;公開開槍紀錄會「無理地侵犯」涉事者的隱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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