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招標欺詐校方判服務令
2011-02-24 (10:50)
明愛柴灣馬登基金中學的前教師因兄長欠債,連累雙親被騷擾,竟製造虛假報價單,讓校方添置電腦器材時,光顧胞兄開設的公司,藉此助兄渡難關,他較早前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4項欺詐罪名,今早被判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判刑時斥責被告破壞公平的投標機制,社會不容許這種私相授受行為,被告同時濫用學校對其的信任,考慮被告真誠悔改,以往紀錄良好,並向校方賠償6000元,所以判處社會服務令。

        案情指出,執教鞭16年的43歲被告李順雄,在08年5月至09年2月,於柴灣明愛馬登基金中學任教時,4次為涉案學校購買25部電腦、14個液晶顯示器和兩套電腦軟件,他在採購器材前,未有聯絡過另外的「競爭對手」,並以虛假的報價單讓校方參考,又沒有向校長透露其中一家候選公司為其兄長開設,成功讓胞兄的公司投得逾15萬元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