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內被車撞苦無醫保 有車華女可用無過失賠償就醫
2011-02-23 (05:18)
(紐約 )(本報記者陳帆紐約報道)就讀於新州Morris County College的華裔楊小姐,在上學的途中於校園內被疾駛的車輛撞倒,由於沒有醫療保險而不敢就醫。楊小姐於昨(21日)求助福建同鄉會律師諮詢。

        楊小姐說,今年1月7日,她正走在前往上課教室的途中,在人行道上過馬路時,被一輛疾駛而過的車輛撞倒,她被當場撞昏。當時,她便被送往當地醫院進行檢查,幸而受傷不嚴重。數日之後,她覺得身體被撞的部位有多處不適,想到醫院就診,卻因為她未擁有醫療保險而不敢前去就醫。

        戴禺律師介紹,楊小姐在新州被車撞倒,同時楊小姐擁有車輛,適用於新州車輛保險中的無過失賠償(No Fault)規定。楊小姐應第一時間通知自己車輛的保險公司,可獲得無過失賠償的理賠號碼(Claim No.),並將這個號碼通知就醫的醫院,之後保險公司將對楊小姐因車禍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全權負責。

        在新州的規定中,無過失保險的賠償金額最高達20萬元。在車撞行人的案件中,擁有車輛的行人,在事故中就醫,應使用自身車輛的無過失保險賠償,如未擁有車輛,則使用事故另一方車輛的無過失保險。如果使用無過失保險賠償,當事人在日後不需償還醫療費用。

        如果使用個人的醫療保險,當事人若進行索賠訴訟,獲得賠償金額後需償還醫療保險所支付的醫療費用。因此,事故發生後,當事人應首選使用無過失保險賠償就醫。

        戴禺並表示,與新州不同,無過失保險在紐約州的賠償金額最高達5萬元,當事人應在事故發生後的30天內通知保險公司。如發生汽車撞行人的交通事故,行人應使用肇事車輛的無過失保險賠償就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