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谷7地區延長國內安全法 |
2011-02-22 (17:27) |
泰國內閣通過決議,決定延長在曼谷部分地區的國內安全法的實施期限至3月25日。 泰國內閣是根據曼谷警方的建議,批准延長在曼谷7個地區實施的國內安全法。該特殊安全法令自本月9日起開始實施,原定2月23日到期,旨在防止曼谷的集會者衝擊和佔領政府部門以及封鎖道路。 泰國民間組織人民民主聯盟(民盟)的支持者黃衫軍,自1月25日起開始在總理府附近集會並持續至今。集會者對政府在泰柬邊境爭端問題上的處理表示不滿,要求總理阿披實、外交部長甲西等內閣成員對此負責並辭職。 本月初泰柬兩國軍隊在邊境柏威夏寺附近爭議地區接連爆發多次武裝衝突,雙方動用火箭炮和大炮等重型武器,造成雙方人員傷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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