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學歷要求新學制5科2級
2011-02-21 (11:59)
立法會一個委員會討論新高中學制實施後,招聘公務員的新要求。

        為配合明年7月開始,首批新高中學制的畢業生投入勞動市場,政府公布新高中學制畢業生,投考公務員的學歷規定,若公務員職位要求中學會考5科及格,新高中學制的學生,需要在中學文憑試取得5科2級成績。

        在語文能力方面,在中學文憑中英文科之中,若果取得第3或第2級的成績,分別等同現時會考第3級或第2級。

        在會上,多名議員關注毅進課程能否與公務員職位及現時的學制接軌。有議員批評近日有政府部門提高合約員工的招聘要求,五科合格要包括數學,令部分毅進學生未能合符要求,失去工作機會。

        公務員事務局長俞宗怡表示,該職系並非公務員,亦強調政府有35個公務員職系可供毅進畢業生申請,議員所述只是個別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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