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衛生條例與餐館相同採用紅黃綠牌三級制標準
2011-02-20 (05:47)
(多倫多 )(本報記者)多倫多市前衛生督察、現為安省餐館食物衛生顧問的王師昨日表示,超級市場的衛生條例與餐館衛生條例完全相同,並且採取紅黃綠牌三級制度,作審核結果標準並作為公眾指引。

        王師表示,衛生督察到各超級市場檢查衛生情況時,項目包括

        (1)個人衛生,例如在食飯及如廁後要先洗手才能繼續工作,不能隨地吐痰等。今次聯合檢查行動中,衛生督察發現有超級市場員工一面抽煙一面工作,就是明顯違反個人衛生條款。但這是屬於個人犯規行為,算是輕微的犯規。通常衛生督察祇會向店主及該名違規員工發告票,罰款了事。

        (2)儲存食物是否合符溫度的問題,條例規定超級市場內所有冷藏食物,一定要保持在攝氏4度以下,熟食則要儲藏在攝氏60度以上。

        (3)交叉污染處理,生熟食物要分開儲存及處理。例如要用不同顏色的切菜板來切生及熟肉,避免交叉污染,令顧客食用一些污染熟肉後致食物中毒。而通常餐廳及超市觸犯這條款,可能會被衛生督察罰紅牌。

        (4)環境衛生,要保持清潔的環境,並要杜絕蛇蟲鼠蟻。如餐廳及超市有蛇蟲鼠蟻出沒,肯定被罰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