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睹砍頭案心理受創 兩婦向灰狗巴士索償 |
2011-02-18 (05:06) |
(溫哥華 )(本報綜合報道) 就一個男子在緬省一輛灰狗長途巴士上被砍掉頭顱的事件,安省兩個女子入稟法庭索償。 安省科爾本港(Port Colborne)的塔克(Debra Tucker)和倫敦市的姬莉•蕭(Kayli Shaw)在2008年7月事發時,正乘搭該輛巴士。 當巴士駛近波蒂奇-拉-普雷里(Portage la Prairie)時,車上一個乘客李偉光(Vince Li)把鄰座乘客麥克林(Tim McLean)襲擊致死,再砍掉他的頭顱。 根據入稟緬省法庭文件所示,兩女控告加拿大灰狗巴士公司(Greyhound Canada)、聯邦政府、皇家騎警和李偉光;聲稱因心理受創,無法工作,要求賠償。 李偉光被法庭裁定不用為事件負上刑責,並送往緬省塞爾扣克(Selkirk)一家精神科醫院接受治療。 嚴重抑鬱失去生活樂趣 塔克和姬莉•蕭各自入稟法庭的狀告書都列出雷同的事實。她們表示,死者頭顱被砍掉事件,對她們造成嚴重創傷後壓力、嚴重焦慮,極度驚駭、嚴重抑鬱和失去生活樂趣。 塔克的訴訟指出,她所受的心理創傷,令她無法全情投入所有她過往正常參與的活動。兩人均表示,現正接受藥物治療更無法工作,將來可以找到工作的機會微乎其微。 她們指灰狗巴士公司未能提供安全通道,也沒有恰當的保安。又指聯邦政府未能根據加拿大運輸法例,負起應有的責任。至於皇家騎警方面,兩人指騎警應該在李偉光砍掉麥克林的頭顱之前,把李某從巴士上帶走;又指李偉光未去尋求醫療或精神科支援。兩人周三入稟法院。所有被告均未有呈交辯護聲明。 緬省政府今年年初為報讀商貿學徒訓練課程的原住民學生設立獎學金,以紀念在事件中遇害的麥克林。麥克林一直想成為機械師。 資料來源:加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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