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女經營2公司騙GST 入獄兼罰款近400萬
2011-02-18 (05:11)
(溫哥華 )(本報記者報道)卑詩一對詐騙稅局貨勞稅(GST)的父女,分別遭法院重判入獄4年和5年,另外分別罰款1,959,910元。兩人總共罰3,919,820元,相等於他們所騙取稅款的200%,也就是目前法例 規定下所容許的最高罰款比率。

        這對姓舒爾的父女(Adolf and Sandy Schiel),去年6月遭裁定8項詐取貨勞稅罪成,法庭本周二宣判刑期。

        根據案情顯示,兩人經營兩家公司Endeavour Developent Ltd.以及Golden Horizon Resort Ltd.,由1998年至2002年間,通過虛假收據從加拿大稅務局(CRA)分別騙貨勞稅1,437,302元及522,608元的退稅。

        開假收據騙退稅

        這兩家公司除了要各自退還所騙取的稅款,也分別須繳交相等於所騙取稅款的罰款,也就是1,437,302元,以及522,608元。

        以上兩家公司開出虛假的工程費用收據,向稅局騙取貨勞稅退稅。事實上,兩家公司名下位於溫哥華島尤克盧利特(Ucluelet)和薩拉托加海灘(Saratoga Beach)的地皮,根本沒有展開任何工程。

        加拿大稅務局表明,逃漏和詐騙貨勞稅是嚴重罪行,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刑罰是監禁5年,以及最多相當於詐騙或逃漏稅額200%的罰款。此外,還要補交所騙取或拖欠的貨勞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