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發現23機場招標違規涉近20億 |
2011-02-14 (15:57) |
國家審計署14日公布《10省區市部分機場建設情況審計調查結果》,調查顯示31個機場中,23個機場項目的359項合同存在未公開招標等違反招投標程序的問題,涉及金額19.38億。 調查並顯示,福州、泉州、桂林、二連浩特和滿洲里等5個機場以多頭申報、重覆申請等方式多獲取建設資金0.61億;大慶、榆林、烏魯木齊和成都等4個機場的材料供應商為逃避稅收,在與施工單位結算時使用虛假發票,涉及金額0.33億;成都機場的施工單位將土石方工程分包給13個自然人,後者為逃避稅收,涉及金額0.65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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