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數萬要同鄉與女兒假結婚不果溫州婦人財兩失求助社團 |
2011-02-13 (05:38) |
(紐約 )(本報記者陳帆紐約報道)從中國溫州移民美國十年的黃女士,因為希望女兒能夠盡快來美團聚,支付數萬元委託一名在美有合法身分的同鄉男子池某,返鄉與女兒假結婚並申請女兒來美。不料池某在收取數萬元後,未有履行承諾,更隨後與黃女士的女兒辦理離婚手續。人財兩空的黃女士,昨(11日)前往美東聯成公所求助。 黃女士表示,她來美十年,期間申請獲批得到了合法身分,但當時女兒已經年滿18歲,令她無法以親屬團聚的方式申請女兒來美。2006年期間,她經由同鄉介紹,認識了一名曾經在美服過兵役、目前從事保險行業的池某。對方向她打保票說,自己為公民身分,而且曾經當過兵,這樣的背景如果要申請結婚伴侶來美十分容易。 黃女士便與池某談好了假結婚的價格,包括第一期和第二期男方在去大陸辦理結婚手續前,收取費用2萬;第三期男方將女方申請來美後,收取費用3萬;第四期當女方抵達美國、男方與女方辦理離婚手續,收取費用5000元。在收取黃女士支付的2萬元,池某於2006年4月啟程前往中國浙江溫州,與黃女士的女兒在當地民政局辦理了結婚手續。 黃女士表示,2006年至2009年期間,池某曾四次前往中國與她的女兒見面,而池某的機票費用及2000元零花錢均由她支付。期間於2007年6月,池某與她的女兒接到美國駐廣州領事館的面試通知,但由於池某沒有提交任何在美報稅資料,令面試被拒。黃女士說,她才得知池某在美國根本沒有報過稅,她又再度支付池某近1萬元,補交了三年的稅款,以獲得報稅紀錄。 但在補稅之後,池某卻未曾將報稅資料提交給移民局,更於2009年7月返回中國大陸與黃女士的女兒辦理離婚。黃女士質問池某,池某只是以無法幫黃女士的女兒移民美國敷衍。黃女士向池某追討當初已支付的2萬元假結婚費用,直接遭對方拒絕。黃女士回想當初尋求本來就是違法的假結婚方法申請女兒來美,而感到後悔,也為自己被騙得人財兩空,數多年的積蓄蹤影全無而心情氣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