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全力推進內幕消息修例工作 |
2011-02-11 (18:07) |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今天表示,當局正全力推進把上市法團披露股價敏感資料的若干規定納入法例的工作,以提高市場的透明度和質素。 相關立法建議上市法團知悉任何股價敏感資料(即「內幕消息」)後,須在合理地切實可行的範圍內盡快向公眾披露。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將成為有關法定規定的執法機構,而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則會裁定上市法團有否違反披露股價敏感資料的規定。 與現行《上市規則》比較,法定制度將為股價敏感資料的披露提供更清晰的規定,清楚釐訂有關責任及安全港的範圍;授權證監會就涉嫌違規情況進行調查及容許獨立審裁處就所有涉嫌違規情況進行研訊。 當局去年3月至6月,就加強上市法團披露股價敏感資料的立法建議展開諮詢,期間共收到110份意見書,回應者普遍支持立法以培育上市法團持續披露資料的文化及實施民事制裁制度。 大部分回應者同意採用現行打擊內幕交易制度中有關「內幕消息」的概念來界定股價敏感資料,亦認為建議的安全港是有需要和有作用的。證監會將就安全港的適用範圍和何謂內幕消息,頒布指引。 為便利在香港以外有相當營運規模的上市法團合規,政府將擴大證監會的權力,把豁免披露的範圍,涵蓋至香港以外地方的執法機關或香港以外地方的政府機關根據當地法例所賦權力而施加禁制的情況。 陳家強說,當局計劃在2010 - 11立法年度,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修訂《證券及期貨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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