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費城遭小叔家暴 華婦穿睡衣逃脫來紐求助 |
2011-02-09 (05:37) |
(紐約 )(本報記者杜幗睿紐約報道) 被家暴對待的婦女往往會吞聲忍氣,特別是一些無證移民。日前一名來自長樂的26歲女子被小叔毒打,更從費城被帶到紐約,現在暫住友人家,昨(7日)前往福建同鄉會,並希望得到幫助,以免日後再受家暴。 受害王姓女子表示,她與今年30歲的嚴姓丈夫及小叔、公公、兩名分別3歲及6個月的孩子同住費城。上周六,丈夫從餐館下班已是晚上12時,回家後他在網上看東西,直到2時才進浴室洗澡,4時才睡覺,王婦翌日早上便勸丈夫應早睡早起,無奈演變成夫妻間的小口角,結果小叔插手,拳打腳踢她的腹部、背部、腿部等要害位置,長達半小時。 王婦說,最令她心痛的是,丈夫當時亦在場,他卻沒阻止小叔,任憑他邊打邊喊:「我要把你打死!就算我把你打死家裡,警察也沒有辦法!」 王婦說,她已是第二次被小叔毒打,她亦不知道小叔為何要介入他們夫妻倆的事。事後王婦被丈夫、小叔及公公鎖在家,奪走她的手機,然後又被押上車,由丈夫駕車將她從費城帶到紐約,她猜丈夫一家這樣做是不讓她在費城報警。 王婦一路被帶到布碌崙,她說,她趁丈夫泊車不注意時逃走,然後坐巴士到華埠,至於丈夫為何要到布碌崙她亦不敢過問。王婦當時身穿睡衣,手機被丈夫一家搶走,身上沒一分錢,在紐約亦無親無故。 坐在王婦旁的巴士乘客知道她的情況後替她付了車資,王婦到華埠後便到怡東商場問一家商家借了一套衣服穿,然後再到其於基督閩恩教會認識的教友家暫住,教友亦給她些少錢過度。 於福建同鄉會提供法律諮詢的律師戴禺了解王婦的情況後表示,家庭暴力是嚴重罪行,施暴者如被定罪除可能會被監禁外,沒身分的更可能會因此被遞解,他更呼籲所有婦女一旦遭家暴對待,一定要第一時間報警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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