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商涉賣虛構產地士多啤梨罰款 |
2011-02-01 (21:05) |
一名水果批發及零售商東主,因售賣及管有附虛假產地及偽造商標的士多啤梨,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日前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法庭判處罪成及罰款一萬三千元,涉案的二十箱(共四百○六盒)士多啤梨亦被充公。 海關早前接獲投訴後,搜查一間位於油麻地水果批發市場的批發及零售商,並檢獲共值一千六百元的士多啤梨。其中十七箱士多啤梨的包裝上,以日文註明在熊本縣出產,而其餘三箱則附有韓國原產地的字樣。調查後證實該批士多啤梨實際是由內地進口,而經商標持有人檢驗後,已確認該批十七箱士多啤梨的包裝上,印有的日文屬偽造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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