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10年斥資4萬億改善水利 |
2011-01-30 (13:03) |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水利改革發展的決定》(又稱為2011年「中央一號文件」)昨日公布,是新中國成立以來中央出台的第一個水利綜合性政策文件,提出未來10年動用4萬億元改變水利建設滯後的情況,指導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中國水利改革發展的重要綱領性文件。 水利部部長陳雷今日在國務院新聞辦發布會上表示,中國年均缺水約400億方,三分之二的城市不同程度缺水,因此必須確立「3條紅線」實行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 陳雷強調,一號文件是把水利作為國家基礎設施的優先領域,把農田水利作為農村基建重點,希望5至10年內根本上扭轉水利設施明顯滯後的局面。他指出,中國2.1億農村人口告別飲水不安全,2013年可解決規劃內農村飲水安全問題,及基本完成防洪減災體系。 《決定》指出,要多渠道籌集資金,力爭今後10年全社會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發揮政府在水利建設中的主導作用,將水利作為公共財政投入的重點領域。土地出讓收益中提取10%用於農田水利建設。 同時,完善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合理調整水資源費徵收標準,擴大徵收範圍;綜合運用財政和貨幣政策,引導金融機構增加水利信貸資金;廣泛吸引社會資金投資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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