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暴殺害華裔女大學生姚宇 大陪審團正式起訴兇嫌一級謀殺 |
2011-01-29 (05:09) |
(紐約 )(本報記者陳裕光紐約報道 )皇后區大陪審團正式以一級謀殺,嚴重性犯侵,禁錮等多項重罪起訴涉嫌於2010年5月16晚上在法拉盛中心區41大道,用非常殘暴手段把來自中國黑龍江省牡丹江市23歲女大學生姚宇重擊頭部50多下,導致姚宇腦死亡,五天後器官衰竭拔掉維生器去世的28歲墨西哥裔兇嫌克魯斯卡路士(Carlos Cruz,見圖),若克魯斯卡路士罪名成立,最高刑期是入獄25年至終身監禁,終生不得假釋。 經過審前聽證等程式後,皇后區大陪審團於2010年12月9日正式對克魯斯卡路士殺害姚案件提出包括一級謀殺(Murder-First degree ),蓄意殺人(Murder-intention), 性侵犯,禁錮和毆打致死等合共42項罪名提出起訴。2010年12月16日首次在皇后區紐約州高等法院過堂,主控的皇后區助理檢察官布朗宣讀對克魯斯卡路士的一級謀殺等重罪起訴,克魯斯卡路士通過西班牙語翻釋聆聽審訊,他否認控罪,主審法官Buchter不准克魯斯卡路士保釋, 把案件押後到2011年1月27日再審理,不過由於暴風雪而延至今(28日)進行審前聽證的程式。 姚宇案震驚華人社區,由於案情重大和十分殘暴,因此,全案由皇后區地檢處特別罪案組主管費雪( Fisher)親自主持檢控相關工作。 姚宇慘案發生後,轄區109分局偵探迅速破案把嫌犯克魯斯卡路士拘捕,皇后區地檢處助理檢察官費林高尼在首次的刑事法庭庭訊,宣讀對兇嫌克魯斯卡路士控告的罪名包括企圖謀殺 、一項一級嚴重性攻擊(Aggravated Sexual Abuse)、一項二級綁架(Second –degree Kidnapping)、兩項一級攻擊(First–degree Assault)、四級非法持械以及篡改證據(Tampering with Physical Evidence)等罪名。當時費林高尼表示,將提交證供給皇后區大陪審團, 要求對被告提出終身監禁,不准假釋的一級謀殺罪起訴。 在2010年6月1日皇后區刑事法庭首次對克魯斯卡路士提出控告的庭訊,由黑龍江省來到紐約辦理姚宇後事的姚母于桂華,姚宇的表哥于輝,表嫂張紅麗等到法庭聽審,姚母情緒激動地在法庭上痛斥兇嫌殘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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