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僱員輕易索賠權力 英擬修勞資仲裁程序
2011-01-29 (05:25)
(歐洲 )(本報訊)英國首相卡梅倫和商務大臣祈維信(Vince Cable)周四公布新的政府提案,擬將修改英國目前的勞資仲裁法庭(Employment Tribunal)程序,限制僱員輕易就可向僱主要求賠償的權力。

        聯合政府表示,如今已有越來越多被公司免職的僱員,向仲裁機構提出受「不公平」待遇的訴訟並要求賠償,其中很多個案是被人為誇張了的。

        數據顯示,如今英國僱員通過仲裁程序而獲得的勞動賠償,高達10億鎊一年。

        政府官員們稱,這一現象已逐漸成為英國私營部門所背負的沉重負擔。

        如今英國經濟的復甦,很大程度以私營部門的發展,因此幫助他們減輕負擔就顯得尤為重要。

        該政府提案指出,僱員要提出勞動仲裁申請,必須首先為此支付500鎊費用;同時,將有權提請勞資仲裁的員工受僱時間,也從現在的一年,提高到兩年。

        然而有擔憂稱,上述提案中的第二條,很可能引發極大爭議。這意味著英國的勞工法可能倒退至1999年水平,因為在那之前,英國僱員需在其公司工作至少兩年,才有權提出勞資仲裁和要求賠償。

        部長們計劃出台一份「僱主許可」,在其中闡明僱主可以和不可以對其僱員所做的事,以幫助他們合法、合理、公平地管理僱員。

        但與此同時,勞資糾紛仲裁庭法官也將被賦予更多權力,對存在不合理做法的公司,進行更為嚴厲的懲罰,除了要向僱員提供賠償以外,還要向國家財政部支付罰金。

        這樣既可以防止不法公司剝削員工,也可以彌補勞資仲裁系統的運作成本。

        憤怒的工會領袖們堅稱,這一法規的修改,將令僱主更輕易就能裁掉他們認為沒有給公司帶來利潤的僱員;但許多商界領袖卻對此表示歡迎,他們贊成政府採取緊急措施,限制正在不斷上升的仲裁個案數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