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被禁濫權窺探民眾隱私
2011-01-28 (05:52)
(歐洲 )(本報訊)各地市政府將被禁止通過監視「垃圾桶罪行」(Bin Crimes)和學校受托區,以監控民眾。

        內政大臣Theresa May將向國會議員發出聲明,地方政府將無權監控那些疑似有最小不端行為的民眾,只能監控那些可能被判刑入獄的罪行。而且,在地方政府實施具有爭議的調查權力法條例(Regulation of Investigation Powers Act, RIPA)之前,必須徵得裁判官的正式許可。

        這項聲明將向下議院議員公布。這將是對反恐法案進行修改的一部分。其他修改包括廢除濫用警力截查路人的權力,以及換替控制秩序權力。

        法案修改之後,警察和安全保護人員將仍具監控權利。政府將無權對狗糞弄臟街道,在錯誤的日期堆放垃圾以及其他僅遭到罰款的違規行為進行監控。

        唯一例外的是,可以對判刑達6個月或以上的犯罪採取私下監控,例如向未成年人銷售酒類和香煙。官員曾對那些亂丟垃圾和欺騙學校受托區疑似罪行進行監控,有當地政府官員曾私下拍攝監控照片和錄像而被控。在調查一些案件過程中,地方政府在錫罐內或疑犯鄰居家中安裝攝錄機。

        聯合政府表示,重新考慮RIPA是為了杜絕濫用監控權利。

        在過去,地方政府可獲得裁判官允許,在調查過程中採取任何技巧,其中包括檢查通話記錄,以確定當事人在特定時間所處位置。

        現在,調查部門只能對將判處監禁的犯罪行為實施該項調查手法。事實上這將限制地方政府進一步調查更嚴重的罪行,如騙取救濟金和亂丟工業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