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刊憲何東花園暫列古蹟
2011-01-28 (16:12)
發展局宣布,將山頂的大宅何東花園暫列為古蹟,今日刊憲,有效期12個月,並已發信正式通知業主。

        在這段期間,何東花園將根據《古物及古蹟條例》受到法定保護,包括除非獲古物事務監督發出許可證,否則禁止在暫定古蹟進行任何建築或其他工程,或拆卸、移走、阻塞、污損或干擾暫定古蹟。

        發展局發言人表示,該宣布讓何東花園得到為期十二個月的法定保護,並讓當局有更多時間與業主進一步磋商保育何東花園的方案,期間古物事務監督亦會詳細考慮應否根據《古物及古蹟條例》把何東花園宣布為永久性的法定古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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