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市逾六成餐館獲評A級 |
2011-01-27 (05:24) |
(紐約 )(本報訊)紐約市衛生局周二(25日)發表一項分析結果,顯示在一項餐館衛生檢查字母評等系統實行6個月後,近六成的餐館都能得A級評等。 衛生局這項6個月的餐館衛生檢查分析顯示,57.2%的餐館獲A級、30.2%獲B級、12.7%獲C級。 這項分析是根據衛生督察在去年到今年1月12日為止,對約1萬間餐館的衛生檢查而定。紐約市約有2萬4000間餐館是必須接受字母評等衛生檢查的。 衛生局對這項檢查結果表示滿意,認為這已超過當局預期目標——即在新系統實施的第一年內只會有30%餐館達到A級。但反對者與餐館業者對這個結果卻不表樂觀。 紐約州餐館業聯會紐約市分會餐館業務總監李捷表示:「我們的目標是要紐約市大部分餐館都能獲得A級。但紐約市的字母評等系統卻使到即使是全市最清潔的餐館,都不可能在所有的檢查中獲得A級,這不是因為它們不乾淨,或者是飲食不安全,而是因為這個評等系統基本上是誤導的。」 紐約市政府在去年7月實施這項字母評等系統,食肆在檢查中有可能因為清潔與食物安全違例而被扣分,扣分越少,評等就越高。 在第一次檢查中沒有達到A級的餐館,約在一個月後會再接受檢查。餐館在第二次檢查後就必須把獲得的字母評等掛在入口處,但餐館也可以不同意檢查評等,而向一個行政法庭提出上訴,但在上訴期間,也要在門外掛出「評等有待決定」的標誌。 衛生局在分析顯示,餐館在第一次與第二次檢查中,表現確有改善。在第一次檢查中僅有27%餐館獲得A級,但在最後複查中都有57.2%獲A級,首檢獲C級的餐館多達32%,複檢後的C級餐館減少到只佔12.7%。 此外,彭博市長在上回的市政咨文中提出對餐館衛生檢查罰款的一項重大改革,他建議在第一次與第二次衛生檢查中都獲得A級的餐館,可以撤銷罰款。 餐館衛生違例罰款,款額由200元到2000元不等。 但餐館業者也埋怨這項新條例導致當局多次頻密檢查,造成過分罰款,在過去一間餐館平均每年只會檢查一次。 在紐約的字母評等條例下,即使是在複查時獲A級的餐館也必須繳付第一次檢查時的違例罰款。 一些餐館業者指責當局在首檢時多方挑剔科以罰款,到複查時寬容餐館過關。 代表紐約州餐館業聯會紐約市分會的一位律師波克曼表示:「這是對紐約市的一項羞恥...這項分析是在說,有43%餐館...幾乎一半,根據衛生局評等,是不能獲得A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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