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能源零售商簽約前 消費者做好研究功課 |
2011-01-25 (05:52) |
(多倫多 )(綜合報道)安省能源局(Ontario Energy Board)敦促消費者在與能源零售商簽署合同前,做好自己的研究功課。 能源局從周一開始開展廣告活動,提醒消費者目前已經實施一系列新條例,保護他們得到上門推銷的電力和天然氣零售商的公平對待。這些條例1月1日開始實施,適用於1月1日後簽署或更新的合同。能源局發言人芬萊(Alan Findlay)說:「這樣做的重點只是保證消費者獲得他們需要的信息,做出是否簽署合同的正確決定。」芬萊指出,人們通常感覺受到壓力,或被慫恿當場就簽署合同,而沒有時間權衡他們的選擇。 按照新的條例,零售商必須給出他們與當地電力和天然氣公司收取費用的價格比較,當地公共事業公司收取的費用由能源局設定,每6個月調整一次。有些消費者選擇與能源零售商簽署合同,在合同期限內獲得固定價格,而不是讓價格每年變動兩次。 新條例還給予消費者數個機會,在免受罰款的情況下取消長期能源合同,甚至於在收到首張帳單後仍可這麼做。另外,違約的罰款額也降低,對於電力合同,合約剩下的時間每年收取50元罰款,對於天然氣合同,合約剩下的時間每年收取100元罰款。 這些變動都是根據2009年的一項立法做出,該立法旨在治理省府所稱的能源零售商採取的欺騙和不公平做法。安省能源廳長杜吉德(Brad Duguid)曾表示,政府每周收到有關能源零售商不擇手段的投訴超過100宗。 此次長達四周的能源局廣告活動,將在電臺和網絡同時進行。資料來源:加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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