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勃雷諾爆炸事件 部分屋主沒獲輔助金
2011-01-25 (05:59)
(三藩市 )(本報聖勃雷諾訊)在去年聖勃雷諾(San Bruno)發生的油管爆炸事件中失去屋的屋主庫佩茲(Karen Kupetz)表示,由於將房子租給房客居住,她受到差別待遇,太平洋煤電發下的補助金及捐款的分配,都沒有她的份。

         她擁有的住屋是9月9日爆炸事件中被摧毀的38棟房屋之一,其它失去住屋的居民每戶收到太平洋煤電發給5萬元補助金,甚至她的房客也收到,只有她沒收到半毛錢。

         上周,聖勃雷諾市分配大約40萬元的民眾捐款給受害人,庫佩茲的房客領到6千元,名單上卻沒有她。

         庫佩茲現年40歲,曾住在被燒毀的聖勃雷諾房屋中,目前住在洛杉磯縣。她指稱,房客蒙受慘重的財產損失,她不想奪走他們領到的援助款,但她覺得自己也應被視作受害人才對。

         在事件發生時並未住在那裡的房東們的抱怨,引發其它一些屋主的同情,一些屋主的鄙視。這些問題代表了災區的重建工作,在金錢和情感上面臨的複雜情況。

         有關爆炸原因的調查仍在進行當中,屋主則面對各式各樣的困難抉擇:應重建房屋還是賣掉土地?應僱用律師還是自行處理?應領取太平洋煤電發的5萬元重建金還是將土地賣給該公司?

        他們一方面擔心,物業價值可能受到這場重大災難及附近將存在多年的空地的影響而永難翻身,一方面每個舉動衍生的賦稅結果也令他們倍感壓力。協助草擬捐款分配計劃的聖市副市長沙拉薩爾(Michael Salazar)堅稱,官員確實有考慮房東的處境,但最後得出結論,在爆炸中失去一切的租客需要重新開始生活,應獲得優先賑災。

        太平洋煤電發言人羅曼絲(Katie Romans)表示,該公司依據受害程度發給1.5萬元、2.5萬元及5萬元不等的補助金,意圖對住在那裡且直接和立即受到該事件影響者,給予救濟。

        然而,不住在那裡的屋主亦稱,不管是自己住或屬投資性質,失去房屋都是很棘手的事,他們也是災民。以庫佩茲為例,她的父母在1973年買下該屋,5年前開始將房屋租出去,同時逐漸過繼給她和丈夫,以此降低遺產稅金,現在她僅擁有30%的產權,估計2019年才能取得全部產權。她表示,他們人住在南加,無法親自監督房屋重建,但如果領取保險金,賣掉土地,可能需要繳納龐大的資本利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