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治文遭輪暴少女 獲400萬元賠償
2011-01-25 (06:04)
(三藩市 )(本報列治文訊)據《三藩市紀事報》報道透露,2009年在列治文高中舞會外面被一群男子輪暴的少女,已達成民事訴案和解協議,將獲400萬元的賠償。

         受害人在2009年10月遭到攻擊時年僅16歲,依據和解協議,她現在將立刻獲得250萬元,然後在未來20年分期領取餘款。西康特拉柯斯達(West Contra Costa)聯合校區發言人特魯吉洛(Marin Trujillo)表示,該校區在本訴案中並未承認過失,但將賠償少女10萬元。剩下賠償金透過聯合權力機構由保險金支付。

         代表少女的律師舒恩伯格(Richard Schoenberger)昨日讚揚當事人勇敢堅強,努力忘卻這段不堪回首的往事,但她和她父母都期望,未來校區在校內舉行活動時能加強保安,竭盡全力阻止類似悲劇再度發生。

         這場不幸發生於2009年10月4日,地點就在列治文高中一個燈光幽暗的院子裡。據警方指稱,這名少女當時遭一群男子的踢打和性攻擊,並且在她的身上灑尿,還有一些人用手機拍下強暴她的過程。

         共有6名男子在12月受審,但其辯護律師指稱,案發時少女喝得酩酊大醉,血液酒精濃度超過加州合法駕車限制四倍多,由此判斷並非遭到強暴,被告只不過抓住機會與她性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