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討兒童死亡報告提65項建議
2011-01-25 (17:26)
「檢討兒童死亡個案先導計劃」檢討委員會今日發表總結報告,期望有助預防兒童死亡事件。檢討委員會提出的六十五項建議,以及相關政府部門的回應和改善措施。

        是次檢討共涵蓋於二○○六及二○○七年發生的二百○九宗十八歲以下兒童死亡個案,包括死於自然(一百二十一宗)及非自然(八十八宗)因素。除了一宗受到公眾關注而被納入檢討的個案之外,其餘均屬已向死因裁判法庭呈報的個案。

        在兒童死於非自然因素的個案中,最多是死於意外(三十二宗),其次是自殺(二十四宗)。

        在意外死亡的個案中,有十八名兒童死於交通意外,另有七名兒童意外從高處墮下。有五宗意外墮樓事件是發生於有關兒童家中,其中四名兒童當時被獨留。檢討委員會就預防此類意外提出了四項建議,包括透過公眾教育提醒家長獨留兒童可造成致命的風險、妥善的家居安全設施和措施對保護年幼子女的重要性、委託可靠的人士照顧子女,並給予他們清晰的指示,以確保兒童的安全。

        在二十四宗兒童自殺的個案中,二十二名兒童從高處躍下喪命,其中最年幼的只有十一歲。檢討委員會提出了十六項預防兒童自殺的建議,包括為有自殺意念的兒童進行全面評估及提供跟進服務,以及教育公眾,鼓勵有自殺意念者及其親友向專業人士求助,而不應在專業人員面前掩飾其自殺傾向。

        另一方面,有十一名兒童遭受襲擊而喪生,其中九宗個案的行兇者是當事兒童的父母。檢討委員會提出了十三項建議,防止此等慘劇再度發生,包括有效的介入方法及公眾教育,讓兒童學會自我保護及提升他們對家庭暴力的抗逆能力等。

        在檢討過程當中,社會福利署、其他相關政府部門及服務機構已向檢討委員會作出回應,並致力完善有關服務。